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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法院出台意见服务保障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
加强涉灾案件诉源治理 及时化解矛盾纠纷
河北日报讯(记者桑珊)日前,河北省法院出台意见,提出结合因灾发生的帮扶、救助、恢复重建等可能引发的法律问题,统筹抓好各项工作,为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。
坚持人民至上,持续优化改善诉讼服务。加强涉灾案件诉源治理工作,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因受灾损失赔偿、灾后重建等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纠纷案件,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和萌芽状态。畅通线上线下诉讼服务渠道,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及12368诉讼服务热线,妥善办理调解、立案、开庭、送达、信访等各类业务事项,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诉讼需求。充分运用简易程序、小额诉讼程序,提高诉讼效率。对受灾群众、受灾企业等申请诉讼费减、免、缓的,简化审查手续,及时办理。
坚持能动司法,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。严惩抢劫、盗窃、寻衅滋事、诈骗、侵占救灾物资等犯罪行为,严惩妨碍抢险救灾秩序、趁灾哄抬物价、故意编造传播散布虚假灾情信息等犯罪行为。合理平衡当事人双方利益,对因汛情引发的合同履约、劳动争议、损害赔偿等纠纷,鼓励和引导当事人调解协商、互谅互让、共担风险、共渡难关。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,加大涉灾案件的执行力度,对抢险救灾资金和物资,一律不得采取查封、扣押、冻结、划拨等财产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。
延伸司法职能,汇聚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合力。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,引导受灾群众依法正确行使权利。认真总结在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的工作经验,深入归纳和分析涉灾案件审判问题,及时向党委、政府和有关部门、单位提出司法建议。加强专项审判活动和典型案例的社会指引功能,及时发布权威信息,积极营造众志成城、合力攻坚的良好氛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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